(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①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资助标准:分三档,分别为750元/学期、1000元/学期、1500元/学期。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档次。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①资助对象: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
②资助标准:900元/学期。
(三)学校资助办地址:办公楼119办公室
(四)学校资助办电话:3315560 ;市教育局资助办电话:3314899
(五)申请流程
1.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六类贫困学生市教育局通过数据比对后将名单下发学校,学校指导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确认表》,符合政策的直接纳入资助。
2.其他类困难学生分三步进行。①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对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②学校通过审核材料、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核实情况,填写家访情况表;③学校通过评审小组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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